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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2008”标志侵权 |
昨日,漳浦县长桥工商所公开销毁了一批带有“北京2008”等奥林匹克标志的侵权商品。 时下,不少商家为了促销或做形象广告,因擅自使用“北京2008”等奥林匹克标志而受到工商部门查处的案件屡见不鲜,仅近段漳浦县工商部门就查获了5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案件。
据了解,侵犯奥林匹克标志的案件很多是属于不懂得奥林匹克市场运作规则而非恶意违规的,鉴此,有关部门在严厉打击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同时,要加大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商家强化法律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蓝龙春黄文瑜胡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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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闽南日报 》 编辑时间:2005-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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