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是北京的川菜馆,一家是南京的海鲜楼,因为商标中都用上了“俏江南”的字样,北京俏江南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南京俏江南告上法院。南京市中级法院昨日(17日)下午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北京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川菜为主的餐饮企业,去年下半年,一位消费者拿着南京俏江南发送的优惠券去北京俏江南上海分店使用,这才让公司偶然间发现南京也出了个俏江南。今年4月,北京俏江南派人来南京调查情况,了解到,在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果然开了一家“富贵俏江南大酒店”经营海鲜。之后,北京公司向南京俏江南发出一份律师函,指出南京公司侵权,但南京俏江南未予理睬,因此北京俏江南就此打起官司。
对于北京俏江南的指控,南京俏江南认为,北京俏江南与南京俏江南相隔甚远,其商标中都有“俏江南”字样并不违背工商管理法律法规;南京俏江南在大酒店门前用很大字标出了“富贵俏江南”字样,普通消费者难将这五个字与“俏江南”三个字联系起来;此外,北京的俏江南在南京并没有知名度,南京俏江南绝不可能出于借名求利的目的侵权。
法官昨日分析此案时指出,此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南京的“富贵俏江南”与北京的“俏江南southbeauty”文字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南京公司的使用行为是否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突出使用;南京俏江南的使用行为是否容易导致公众混淆和误认。昨日法庭未就此案当庭宣判,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徐高纯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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