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钱薇 蒋敏华)浙江省有了第一个自然人持有的市级著名商标——建德人王拥军注册的商标“严州府”被评为2004年度杭州市著名商标。
据省工商部门称,“严州府”商标持有人王拥军,1998年在建德开出了“严州府”酒楼,后来以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严州府”商标。2002年下半年,王拥军又在杭州开出了“严州府”酒楼。此时,新的《商标法》已经实施,首次规定自然人也可以注册商标。“要是公司破产了,‘严州府’商标岂不要拱手让人了?如果我把‘严州府’作为个人的商标去注册,就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王拥军把公司商标转注为自然人持有的商标。
“新《商标法》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名不能作为商标名称。作为建德市古称的‘严州府’,本身知名度就非常高,同时又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把它注册为商标可以说是拣了个大便宜。”
“尽管在使用时,自然人注册的商标和企业注册的商标没有什么区别,都可以授权使用。但允许自然人独立注册商标,其积极意义还是很大的。“新《商标法》实施后,在没有经济实力开办公司的情况下,自然人也可以注册商标。这样的好处是,不至于等到创办公司后却发现中意的商标已被他人注册。
据了解,我省已拥有著名商标数达1021件,居全国省级著名商标第一位;市级著名商标更是比比皆是。它们全部由非自然人持有。
此外,公司和自然人注册商标的费用是,每个商标2000元,10年续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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