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搜索:
  当前位置--奥维首页-->商标新闻
网络偶像歌手香香抢注“猪之歌”商标
最近,“网络创作歌王”杨臣刚和“网络偶像歌手”香香心爱的《老鼠爱大米》已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河南人王建强恶性抢注,甚至公开叫价3000万元四处兜售!杨臣刚和香香对此恶劣行为提出强烈的抗议。为了防患于未燃,避免像《老鼠爱大米》那样重蹈覆辙,香香及其签约的飞乐唱片近日火速抢注了“猪之歌”的商标,争取处于主动的地位。

  别有用心抢注“老鼠爱大米”商标的是河南的王建强。王建强居然真的开了一家商标超市。
标价4.5万到3000万,在该超市里面出现的,不乏一些明星的名字,和一些城市的“称号”,还有中国、河南许多最著名的企业或者他们一些项目的名称。近日,王建强要对“老鼠爱大米”的商标重新定价。“老鼠爱大米”是一首在网络中广泛流传的歌曲,尤其是在年轻人中间,传唱率几乎达到了巅峰状态,而随便走在城市的商场中,或者乡村的小集市,这首歌已经传遍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今年的春节晚会,已经铁定了要把这首歌作为“扛鼎”节目,可见,“老鼠爱大米”在民众当中的影响。

  “从目前情况看,有点便宜了。”王建强看着他刚刚注册3个月左右的“老鼠爱大米”,有些怜惜地说。此前“老鼠爱大米”不断有人问津,他准备将价码提高到3000万。当有记者问王建强:“‘老鼠爱大米’商标4个月前标价300万,现在标价3000万。怎么涨这么多?”而王建强则说:“4个月前我注册这个商标的时候,这个词以及歌曲《老鼠爱大米》都没有现在这么流行,所以定价比较低一些。现在大家都这么喜欢这个词,它的知名度越来越高,价值当然也会攀升。”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飞乐唱片总裁钟雄兵及其旗下歌手杨臣刚和香香。他们均对“老鼠爱大米”商标被恶性抢注提出了强烈的抗议。钟雄兵强调指出:“前段时间,确实有人打电话给我们公司,声称他已抢注了‘老鼠爱大米’商标,当时叫价是100万元。我们也很想拥有‘老鼠爱大米’的商标,但如果我们以100万元从对方手上购得这个商标,就是助长了这些见利忘义的人的歪风了。所以,当时我们就一口拒绝这个无理要求。没想到,现在又有人把‘老鼠爱大米’商标抬高到3000万元了!但我们绝对不会支持恶性抢注后抬高叫价的歪风!”

  杨臣刚气愤地说:“我有一个强烈的心愿,就是希望我创作的《老鼠爱大米》能成为真正的‘爱情国际歌’,应该说,‘老鼠爱大米’是普天下有情人共同拥有的商标,是属于大家共同拥有的无形资产、共同财富,这种把‘老鼠爱大米’商标占为一己私利,公开兜售,牟取暴利的行为,实在是不齿的行为。”

  香香最先由飞乐唱片把《老鼠爱大米》录成单曲发行,她同时演唱了网络版、女生版、英文版和对唱版《老鼠爱大米》,是演唱《老鼠爱大米》最多版本的歌手,为这首歌成为“爱情国际歌”起了推波助澜的关键性作用。现在《老鼠爱大米》又收录在她的新唱片《香香·猪之歌》中。香香也同样提出强烈的抗议:“近一段时间,‘老鼠爱大米’被唱红了,出现了不少叫‘老鼠爱大米’的拖鞋等日用品,实在令人啼笑皆非。现在,又有人恶性抢注‘老鼠爱大米’商标,并叫价3000万元,实在令人咋舌!试问这些奸商的良心哪里去了?”

  飞乐唱片的发言人表示:“飞乐唱片在推出《杨臣刚·老鼠爱大米》新唱片时,大家都忙于杨臣刚的各种演艺活动,结果让别人钻了空子,有机可乘!现在,飞乐唱片又推出了《香香·猪之歌》新唱片,为了保障香香和飞乐唱片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患于未燃,避免像《老鼠爱大米》那样重蹈覆辙,飞乐唱片近日火速抢注了‘猪之歌’的商标,争取处于主动的地位。”
 信息来源:《搜狐音乐 》 编辑时间:2005-02-16
                                更 多...
福建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大厦1409号 电话:086-0595—22103111
本站网络实名:泉州商标网 福建省商标网 中国好商标 中国商标王 商标国际网
福建省奥维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本站由德荣文化 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