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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同仁堂”将摘“堂”字
本报讯(记者 郑葵葵 实习生 陈添添)北京同仁堂状告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一案于11月15日在省高院达成调解协议。温州叶同仁堂的招牌中将去掉“堂”字,并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面对这样的结果,叶同仁堂负责人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摇头连声叹气:“很冤,很冤!也很无可奈何!”
本报于今年8月3日刊发了北京同仁堂状告温州叶同仁堂商标侵权一案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温州读者纷纷致电本报,并积极提供佐证温州叶同仁堂历史的珍贵资料。8月26日,省高院在杭州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当天进行调解,由于当时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无果。
据悉,11月15日,北京同仁堂和温州叶同仁堂再次在省高院坐下来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温州叶同仁堂的招牌中将去掉“堂”字,并在两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另外,温州叶同仁堂将承担北京同仁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各项费用中的40万元,分两次在两个月内付清。
叶同仁堂负责人说,我们温州叶同仁堂有自己300多年的历史,这一点无法抹杀。只是这场官司如果继续打下去,我们真的没有足够的财力、物力和精力,真的是吃不消。所以我们也只好息事宁人。虽然叶同仁堂字号中去掉了一个“堂”字,但是老字号的经营精髓还要传承下去,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将这个老字号的品牌做好。
 信息来源:《温州日报 》 编辑时间:200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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