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搜索:
  当前位置--奥维首页-->商标新闻
福建晋江风景名胜商标频频被“抢” 谁来保护?

如果有一天,市场上出现“安平桥”牌女性卫生巾,“五里桥”牌男性内裤,“灵源山”牌卫浴马桶……作为一个福建晋江人,你是否会认为使用上述“品牌”很尴尬。事实上,上述商标早已“名花有主”,如果商标持有人使用这些商标,作为相关产品的品牌投放市场,这样的担忧将变成事实。届时,受伤的不仅仅是风景名胜,还有晋江的文化形象和晋江人的感情,甚至还有更多更多的东西。毕竟,这些风景名胜承载着多少福建晋江人的重托。
尴尬:风景名胜屡遭抢注
走在福建晋江大街上,安踏、恒安、七匹狼、九牧王、劲霸、雅客等晋江品牌耳熟能详。这其中不乏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着名商标、福建省名牌产品。“中国鞋都”、“世界茄克之都”乃至“中国品牌之都”的招牌一时间挂在了晋江的名片上。
这是晋江的骄傲。然而,当晋江众多企业不惜重金在各类媒体投放广告打造品牌的同时,现成的安平桥、灵源山、围头、衙口等晋江乃至全国知名的风景名胜,却轻易地成为一些“炒标族”的猎物。抢注者只要花2000元,不用“烧钱”打广告,就可拥有像“安平桥”这样在全国知名度甚高的品牌商标。
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了解到,目前,除了安平桥、灵源山、围头、衙口等风景名胜被抢注外,晋江的安海龙山寺、草庵、紫帽山、龙湖等知名景点均已落入“炒标族”口袋。此外,一个让广大晋江人更不能接受的现实:“晋江人”也难逃抢注厄运。
遗憾的是,晋江上述风景名胜管理机构大多对此并不在乎,商标保护意识依然淡薄。从检索的情况看,晋江进行商标注册的风景名胜几乎没有,至今没有一个叫得响的受法律保护的旅游或风景名胜品牌。
既然如此,号称“品牌之都”的晋江是否主动打响“商标保卫战”?
探求:风景名胜商标“点石成金”?
大量的知名自然风景区和文物古迹名称被别人注册成商标已是见怪不怪。然而,晋江这些被人抢注的商标,其相应的产品在市场上难觅踪影。“有人注册商标,主要是用于高价转让。”晋江一商标代理事务所相关负责人一语中的。事实确实如此,正如“安平桥”商标在网上标价10万元转让的事例一样。那么,风景名胜商标到底“身价”有多高?
“风景名胜以其千百年来的文化沉淀而具有特别的品牌价值和天然的高知名度,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蕴藏的含金量不可估量。”晋江集佳商标事务所执行主任邸杰分析说,风景名胜的商标含金量高,是因商标以风景名胜的知名度为载体,注入了文化内涵,唤起人们的情感,有时能起到“点石成金”的作用;以此为商标推出其他产品很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而且,风景名胜的良好品质可以使人对产品产生良好的印象,这样可以为产品的前期投入节省大量的广告和推广费用。
不过,截至目前,我们仍很难在市场上看到“安平桥”、“五里桥”等相关产品。“其实,我并没有能力开发生产所注册的品牌,只是想转让个好价钱。”抢注“五里桥”商标的黄先生直言不讳。尽管黄先生捂牌待价而沽,但至今没人伸出“橄榄枝”.和黄先生一样,晋江众多的“炒标族”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回报。但是,他们并不急于低价出手。
反思:缺的是钱还是意识?
按照《商标法》规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并遵循申请在先原则。注册一个商标连代理费等各种费用金也就2000元左右。一旦被抢注,想再把商标购买回来,就要付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代价。这方面,全国各地已经有不少先例。
安平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直言,目前管理处的主要精力是放在保护安平桥问题上,确保其不受破坏,对于“安平桥”被人抢注,他不是很关心。
“其实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也凸显相关管理机构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肖志云律师指出,尽管拥有知名度和美誉度,但不少风景名胜因没进行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给其经营及声誉带来极大的危害,国内的九寨沟、香格里拉等事例就是最好的说明。
肖认为,风景名胜要想保护好自己的品牌,首先要在与旅游相关的类别上注册保护自己的商标,并且要注册和景区或者当地的资源相关的产品或服务以保护这个品牌,从而保证旅游经济产业链的延伸。因此,风景名胜商标意识淡薄亟待改变,要学会未雨绸缪,用法律手段保护风景名胜的无形资产。
建议:政府成立专门机构
其实,风景名胜商标保护是一个全国性难题。在泉州,如“清源山”、“南少林”、“洛阳桥”、“开元寺”、“九日山”、“闽台缘”等等,均已经被人抢注成商标,有的已将相关产品投放市场。泉州有关方面已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加以补救。
针对“安平桥”商标被抢注一事,泉州文物局副局长出宝阳指出,文物部门一直反对恶意抢注,但近年来的商标抢注已让文物部门防不胜防。现在,泉州文物局正探索文物商标保护新思路。“如果经过文物部门许可,我们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来注册匹配的文物古迹商标,将其打造成泉州乃至全国知名品牌。”出宝阳认为,这也不失为一种双赢的保护模式。
晋江市工商局商广科相关负责人分析,商标只有与特定的商品和服务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就像“长城葡萄酒”、“长城润滑油”现在均已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因此,管理者应当认识到,即使风景名胜注册商标后自己不使用,不作为商品的开发,也可许可他人或企业使用,获取经济利益,即资产运作管理。而这一前提是要商标获得注册后,才能在法律上赋予实施。
那么,晋江的风景名胜商标和企业如何成功对接?公共品牌资源如何公平合理分配?“显然,这需要由政府成立一个专门机构进行统筹运作。”该负责人说。
保护晋江风景名胜商标知识产权,合理开发其品牌资源,任重而道远!

 信息来源:《厦门热线 》 编辑时间:2009-11-06
                                更 多...
福建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大厦1409号 电话:086-0595—22103111
本站网络实名:泉州商标网 福建省商标网 中国好商标 中国商标王 商标国际网
福建省奥维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本站由德荣文化 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