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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又被推上被告席 年均惹上官司800件九成胜诉
专利复审委又被告了!
今天上午9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20法庭。
两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准时站在了被告席。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专利复审委,面临着太多的压力。
这一次被告,是因为曜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其于2008年7月作出的第1188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向法院提起了专利行政诉状。
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决定对有关新颖性、创造性事实认定有误,对专利法的适用不当,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本案的争议焦点围绕着技术特征是否具有新颖性展开。原告认为,导热管将散热片组呈悬空状地架高于接热基座上的技术具有新颖性。
被告辩称,该技术特征仅是对所述导热管支撑散热片呈悬空状态的具体描述,该表述并没有导致所述高架悬空式散热构件结构上的改变,相对于对比文件不具有新颖性。
法院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理由、双方主要争议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原告所提出的架空的技术特征丧失了新颖性,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被告认为本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是正确的。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第1188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庭审后,本案的审判长任进向记者直言:“专利复审委作为被告的案件太多了!”她透露说,北京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理的专利复审委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法院大多数是维持专利复审委决定的,除非是实体或程序上出现了问题。
谈到是否存在当事人为了拖延时间提起专利行政诉讼,任进表示,“并不普遍,但确实存在。”她坦言,往往是一些权利人面临着丧失专利权的时候,为了延长自己的权利时间,用诉讼的方式来拖延。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专利复审委每年涉诉案件达800余件,其中90%案件胜诉。
本来是作为审核专利的职能部门却屡次出现在被告席上,有专家担忧,专利复审委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应诉工作上,这将严重影响到其自身的业务。
 信息来源:《法制网 》 编辑时间:200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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