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搜索:
  当前位置--奥维首页-->商标新闻
反垄断法第一案的结局
8月1日反垄断法生效后,反垄断法第一案直指国家质检总局的行政垄断。正当社会各界纷纷猜测民告官能不能赢时,反垄断法第一案的结局也快浮出了水面,只不过是个无言的结局。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

年初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今年6月30前,国内所有的食品企业都必须张贴“电子监管码”,否则不允许进入市场。所谓“电子监管码”就是将“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存在了一个数字条上。消费者购买食品后,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收取信息费的短信)将这组数字,发送到一个网站,然后会收到“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的短信。

其实这不过是多此一举,“企业名称、产品商标、产品品牌、保质期、生产日期”这些信息在包装上都有,而且即使在那个网站上登记的数据,也未必是真实的。

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食品行业的各大企业都表示,此一项将极大增加企业成本(每件包装都要给那个网站交费),且属于重复劳动,强烈要求取消这项不合理的规定。但最终没有生效。

为什么质检总局要推这样一项看似没有实际价值,却要增加很多不必要成本的政策呢?因为那个网站名叫“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无论是企业办电子监管码,还是消费者想查询产品信息,都得向这个网站交钱。

这个网站和质检总局有何关系?质检总局是这个网站的股东,质检总局在零出资的条件下,获得了30%的网站干股。所谓干股就是说,不用出资拿到的股份,以后用分红所得来补偿未出资的金额。这种游戏放到民间,那是“空手套”,很可能判个刑事罪。

整个电子码的事一句话概括,就是质检总局下了行政命令,要求食品企业要添加“电子监管码”,把钱交给质检总局手里的一家公司。老爸有权,儿子不饿。

今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生效。几家防伪技术企业,状告质检总局用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电子监管码”业务,使得其他有同样技术和能力的防伪企业都处于倒闭边缘。

无论是食品生产企业,还是防伪技术的提供企业,都质疑质检总局的行政垄断。质检总局最大的软肋是用行政手段将业务给了自己拿着干股的公司。尤其是成了反垄断法第一案,被媒体曝光后,质检总局更处尴尬的境地。

此事如何了?等待法院对这反垄断法第一案的判决吗?如果民企败诉,民间舆论难以平息;如果质检总局败诉,面子上过不去。

以前有考生状告教育部,北京地区考生录取分数太低,对全国其他地区考生严重不公平,违反宪法教育平等的精神。结果是考生败诉,北京高考第二年开始独立命题,“北京独立命题,因此高考录取分数线没有比较的意义”。

此次反垄断法第一案结局也将类似,今日新华社消息: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

把监管码制度取消了,企业也没法接着告质检局了。质检局和那家网站有利益关系也就没有追究的必要了。其实一句话: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信息来源:《中国财经网 》 编辑时间:2008-08-31
                                更 多...
福建泉州市津淮街东段益通山水湾大厦1409号 电话:086-0595—22103111
本站网络实名:泉州商标网 福建省商标网 中国好商标 中国商标王 商标国际网
福建省奥维商标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本站由德荣文化 维护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