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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尽快建立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
在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北京同仁堂赫然在册。然而,即使像同仁堂这样老字号的很多好方子,在现有的西药模式的注册管理中,亦很难过关,更提不上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对此,传统医药申遗委员会专家组秘书长、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所长柳长华教授不无担忧地表示,目前我国各地申请国家级保护名录的热情很高,但多有将保护流于形式的现象。
  

  今年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明确规定,“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在符合一定条件前提下,“可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资料,并直接申报生产。”可以进入产业化的中药复方,主要来源于中药老字号企业的传统配方、医院长期临床实践行之有效的院内制剂、名老中医专家多年积累的经验方及一些长期传承的民间验方。柳长华教授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恰恰缺少这样一个范围涵盖如此之广的有效名录。

  “保护‘同仁堂’等老字号代表的传统中医药文化,应当将需要保护的内容建立详细的名录,告诉别人你要保护的内容是什么,并跟上相应的传统标准,根据新规定直接申报生产,这样将给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柳长华说,“用保护、尊重、合理利用等等字眼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宗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起不到足够的保护作用。我国应尽快建立翔实的保护名录并制定相关的标准,将保护落到实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可以对传统知识从源头上加以保护。柳长华解释说,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修改,将传统知识纳入其保护范畴,强调通过专利制度建设、技术创新来实现保护,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现时国情而言,对传统知识从源头上的保护,弥补现行制度的不足,是最有利的选择。

  除了建立保护名录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措施是制定相关的标准规范。柳长华认为中药新药和中药专利的申报、审批,多年来一直采用西药的标准,其所带来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使得民族产业受到压制。其实,中药在长期的应用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自身的标准———从《神农本草经》到历代本草文献的总结,实质上都是在追求一种标准化,只是这种安全有效的传统标准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承认而已。

  柳长华提出,不要一谈标准,就要求与国际接轨,殊不知,“国际标准”是需要自己去建立的。中国作为一个影响力渐升、负责任的大国,理应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更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然是一种法律保护,就必须使之具备强硬的配套措施。补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先天之不足。否则,保护将有流为空谈的危险。(记者 杨朝晖)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 编辑时间:200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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