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销售盗版、商标频遭抢注…… 昨日,记者从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进入实施阶段,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经委、科技局、贸发局等16个职能部门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联手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亟待保护
据了解,近几年,我市不断加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在保护商标权、打击盗版侵权、保护专利权、进出口货物监管、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侵权违法行为、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保护商标权方面取得了较突出的成绩,我市现拥有全国驰名商标10件,占全省的一半。拥有省著名商标166件,占全省38.5%。同时,还拥有证明商标2件(黄金桂、铁观音),列全省第2位。
但是,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状况也不容乐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较严重,如假冒商标,销售盗版音像、书刊、计算机软件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制约经济发展,而且影响了我市的声誉和形象。近年来,我市商标频频遭抢注。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2月份,我市有17个知名商标在澳门遭抢注,3月份又有8个知名鞋业商标被台湾商人抢注,而到了今年下半年共有72个知名商标在海外被人抢注。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
16部门联手行动
此次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是我市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我市法制办、科技局、贸发局等16个职能部门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联手保护知识产权。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还将成立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按照活动安排,今年11月至12月,由市工商局牵头,在全市开展打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集中行动;由市版权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4年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计算机软件复制销售、非法预装及互联网传播侵权盗版软件行为;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对食品、医药等领域的专利侵权、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展开大检查,集中整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药品领域的专利、商标、中药品种保护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11月至明年6月,泉州海关将加大对进出境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案件的查处力度;市公安机关将全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项行动;市检察机关继续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进行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市法院系统开展对知识产权案件质量与效率的全面检查。
明年1月至6月,由市版权局牵头,会同各级“扫黄打非”办、工商、文化、公安部门开展版权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盗版行为。□本报记者陈智勇吴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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