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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认定驰名商标面临大洗牌
“明显是违背了法理、常理,居然还能被判为驰名商标?”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林栋梁笑称,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将经历一场大洗牌。
日前,泉州某(安记)公司以身为“驰名商标”为由,对晋江阿一波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安记)紫菜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复审,要求跨类保护,撤销阿一波公司的商标,并称他们的这一驰名商标,已于2005年底由湖南怀化中级人民法院所判定。阿一波公司发现,泉州某(安记)公司所提供的这一《民事判决书》中出现了不少疑点。
据了解,阿一波公司为泉州市名牌研究会的会员单位,通过申请后,泉州市名牌研究会已致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生效的涉及“驰名商标”的民事案件进行司法重审。



商标纠纷:发现证据漏洞不少
在泉州某(安记)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中,一份于2005年12月23日作出的(2005)怀中民三初字第009号《民事判决书》,出现了不少疑点。林栋梁介绍说,首先,判决书内容显示,原告某某(安记)公司于2005年11月24日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于2005年12月21日(离原告起诉还不到一个月)公开开庭审理,明显与普通程序的民事审判实践不相符合。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更令人惊异的是,开庭后不到两天即已下达判决,认定了三件“中国驰名商标”,其“效率之高”,令人咋舌。
其次,该判决采信了“先后被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单位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等称号”,并据此认定“‘安记及其图形’系列商标”,“在全国范围内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但据了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定范围有CCC认证、ISO9000、ISO14000以及OHSMS18000等,没有“中国名牌产品”的认定资质和业务范围。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准备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的通知》,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应当上网,驰名商标案件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自该案判决至今已有一年多,网络上仍然无法查找到与该判决有关的任何法律文书。


致函高院: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泉州市名牌研究会提供的以上疑点,记者曾致电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尝试联系采访。其民三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需采访,记者须提供相关单位证明,亲自前往实地采访。另外,根据规定,该院法官也不能随便接受媒体采访。
据了解,阿一波对方公司提交的作为依据的民事判决书仅为三页节录(原判决共8页,申请人提供的是第1、第6、第8等三页节录),暴露的问题就就有如上种种。因此,作为泉州市名牌研究会的会员单位,阿一波公司以该案认定三件驰名商标对自身有利害关系为由,已就此判决请求泉州市名牌研究会致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此事,并要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司法重审。
“明显是违背了法理、常理,居然还能被判为驰名商标?”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林栋梁笑称,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将经历一场大考和洗牌。


他山之石“康王”面临被摘牌
林栋梁告诉记者,他最近一直关注着当前国内知识产权界的一件大事:6月5日,我国首例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诉讼纠纷再审案于安徽宣城开庭。时隔10个月之后,随着第三方证据的浮出水面,原已生效的(2006)宣中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须重新复盘。
据了解,尽管并未当庭宣判,但各方证据表明,广东省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件曾在原审中获得认定的“驰名商标”面临着被“摘牌”的尴尬。
在这一起为司法认驰(通过司法程序认定驰名商标)制造假案的幕后故事得以重现,让旁听席上的人们瞠目不已,也让林栋梁感触很深

 信息来源:《海峡都市报 》 编辑时间: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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