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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闻中心:标志性建筑成了侵权案被告
近年来,我国大型工程建筑物被诉专利使用侵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在广东,继2004年深圳宝安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系列专利侵权案之后,目前尚处于装修期内的广东省佛山市标志性建筑物———该市的新闻中心又被以专利侵权为由诉上法庭,再度引起了业界的震动。

 佛山新闻中心被诉专利侵权

  2006年5月24日,国内最大的天花生产企业广州康纳天花有限公司(以下称康纳公司)将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连同其涉嫌侵权产品的制造销售商广州某公司一同告上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康纳公司在起诉书上诉称,该公司是专门生产经营天花的公司,在同行业中一直处于领先水平,公司独创的一种名称为“天花龙骨”的发明设计,于2003年9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于2004年10月13日获授权公告,该专利权处于稳定、有效,受法律保护状态。

  2005年年底,原告发现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一)在佛山市新闻中心的建筑物天花上擅自使用了依据原告的专利方法生产的龙骨产品,其产品已完全落入原告专利权利保护范围,而该龙骨产品是由广州加中思龙天花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制造和销售(被告二)。

  原告指出,两被告未经原告的许可,擅自实施本案专利权的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已经构成了专利侵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利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使用行为,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制造、销售行为,并销毁相关侵权模具和侵权产品;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判令两被告在《广州日报》显著版面上向原告发表致歉声明等。

  涉案建筑物为佛山市标志性城市景观

  记者从佛山市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到,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单位为佛山市新闻中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河,占地4公顷,其西面紧邻占地41.9公顷的体育中心,由佛山市三大新闻媒体(佛山日报社、佛山人民广播电台、佛山电视台)共同投资4亿人民币(不含土地费用)兴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94881.8平方米,由7幢6至12层的建筑组成,包括上述三大新闻媒体单位的工作用房,对外出租的记者工作商务房间,提供市民参观的新闻演播、制作厅,新闻发布厅、室外数万平方米的新闻广场等空间。

  有关资料表明,该新闻中心主体建筑(群)于2004年9月3日开始工程施工,经过一年多的紧张施工建设,目前正处于装修阶段,预计不久就可以投入使用。由于中心地处规划中的佛山城市中心组团核心区和城市景观轴范围内,建成后将成为佛山标志性的城市景观和市民文化活动场所,也是承办第12届省运会新闻发布中心和重要的对外交流窗口。

  原告为国内天花板行业龙头企业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原告广州广州康纳天花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溪蔚,据汤溪蔚介绍,“康纳”是国内建材行业一家知名的品牌公司,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专门生产经营天花的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大学城、浙江大学、广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等国内许多大型工程都使用其系列产品。

 表示,为了使产品在市场保持最佳的竞争力,从1993年康纳公司成立开始,公司就一直致力于天花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每年都花大量经费在产品的更新设计上,公司的第一代康纳天花,就彻底解决了天花易变形、变黄、发霉的通病,从而成为该领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同时,公司还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先后申请国家专利26项,其中外观11项,实用新型15项,均获得授权,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此外,“康纳”商标先后被评为广州市著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也是国内天花行业唯一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品牌。康纳称状告新闻中心是“绝地反击”

  谈起知识产权维权,汤溪蔚感慨良深,他告诉记者,公司开始最早的维权行动始于1995年,那时真是惊心动魄,疲惫不堪。1995年该公司推出专利产品———“康纳天花”第一代,半年后,全国有上千家企业纷纷“依样画葫芦”,由于企业当时自身实力有限,没有能力四面出击,仅在湖南选择了两家企业起诉,结果官司拖了很长的时间,牵扯了很多财力人力,使人精疲力竭,后来两公司因市场原因全部倒闭,他没有办法只好撤诉,浪费了大量的资源。还有一次,他和律师随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去深圳某公司查封侵权产品,居然被对方拿着刀棍骑着摩托车追杀。

  出于对被竞争对手仿冒的担心和对维权效果的失望,从1999年到2002年这3年里,康纳公司没去申请过一个专利,而是将精力投放在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市场的开拓方面,公司在艰难中迅速发展壮大。直到2003年新的专利法实施后,他又恢复了信心,重新开始申请专利。

  汤溪蔚告诉记者,公司此次将佛山新闻中心作为被告也是出于无奈,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因为由于近年来全行业的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加上竞争对手也在不断发展壮大,仿冒能力和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使康纳这种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道路的企业处境艰难,产品利润越来越薄,企业进一步开展技术创新和推动产品更新换代难度越来越大,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这将是康钠公司的不幸,也是整个行业的不幸。

  汤溪蔚介绍说,这次起诉是继该公司将深圳某公司告上法庭之后今年所采取的第二个法律行动,是公司整个维权行动的一部分,公司已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作为维权行动的坚强后盾。根据律师的建议和维权策略的安排,类似的起诉将陆续进行,公司已准备了足够的资料和证据将侵权者一一送上法庭。

  同时,他还表示,近年来,不断有竞争对手为起到干扰视线,企图浑水摸鱼,在他的专利次要部分作一些画蛇添足的修改,然后也去申请专利,同时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康纳新专利无效,目前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复审后,均维持了康纳专利的有效性。

  建筑领域专利侵权现象亟待关注

  广信律师事务所王永红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国内诸多大型建筑工程被诉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使用权事件,一部分是因业主与施工方之间存在的问题所造成,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在没有跟业主沟通说明的情况下,自行使用涉嫌专利侵权产品,导致产生相应的纠纷,给自己带来麻烦。还有就是业主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专利法不够了解,总以为这跟自己没关系,是厂家与权利人的事,不懂得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品也会构成专利使用侵权。他建议,建筑领域各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使用的各种产品进行严格把关,不能光看价钱、质量,而且要看产品是否有合法的知识产权,以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据悉,目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此案立案,预计不久就会开庭审理。对此,本报将予以继续关注。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专利侵权案

  2004年7月,珠海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以侵犯专利使用权为由将深圳宝安机场告上法庭。1997年,该公司申请了一种“幕墙活动连接装置”实用新型专利,凭借这项专利技术,该公司在深圳宝安机场第一期的幕墙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中标,并顺利完成了该机场的施工。2003年上半年,宝安机场举行二期幕墙工程招标,珠海晶艺没有中标,但随着二期工程的落成,珠海晶艺发现中标者在为机场做工程时,使用了该公司申请的专利“幕墙活动连接装置”。由于该案涉及到施工单位,法院追加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二被告出庭。
 经过开庭审理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元;被告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专利使用费1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方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后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北方国际同意在10日内一次性支付晶艺公司经济补偿费用25万元等。
本报率先在国内报道此案,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同时,此案被评选为该年度中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信息来源:《 》 编辑时间:200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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